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1] 阅读人次:2776

厦建质安协〔2025〕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办法》和《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推荐工作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本协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4月18日(如有特殊情况,依据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相关文件再作调整)。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申报项目信息表》(见附件)。(提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2.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备案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住宅项目)。(提交盖章扫描件)

3.附加分证明材料。(提交盖章扫描件)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发送至本协会邮箱(18906029229@163.com)。

二、现场评定程序

(一)听取承建单位简要汇报(PPT格式)。

(二)查看施工图纸、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等工程资料,核对创优工程附加分项目与分值。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评定:

1.提供抽取的样本量、主要部位应满足现场检查要求,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工程:不少于该工程建筑面积的90%。

(2)住宅工程:室内公共部分不少于室内公共部分建筑面积的90%;分户套数不宜少于该工程现场检查所抽查套数的2倍,且不少于20套(包括住户自行装修的套数在内)。

(3)商住楼工程: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分别按本条住宅工程与公共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4)建筑物的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标准层、地下室、主要公共部位(电梯前室、楼梯间、公共走道等)、结构转换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各种机房、强(弱)电间、管道间、设备及管线等主要部位应满足现场检查的要求。

(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工程项目均应作为备选项目。

(6)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专家组对工程部位的检查要求;抽取后的样本若无法检查的,应在其余的样本中更换一套;若更换后样本仍无法检查的,应视为提供抽取的样本量不满足现场检查要求。

2.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查的抽查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工程:不少于该工程建筑面积的10%。

(2)写字楼工程:室内公共部分不少于室内公共部分建筑面积的10%;分户套数不宜少于该工程现场检查所抽查套数的5%,且不少于5套(包括住户自行装修的套数在内)。

(3)住宅工程:室内公共部分抽查数量不宜少于室内公共部分建筑面积的10%,分户套数不宜少于该工程总套数的10%,且不少于10套。

(4)设区市推荐省优工程的住宅、公建建筑群体工程须全数复查,抽取样本的楼层和各层住户应均匀分布。

(5)商住楼工程:住宅部分按住宅工程的规定抽取,非住宅部分按公共建筑工程的规定抽取。

(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宜少于该工程建设规模或工程量的50%。

(7)建筑物的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标准层、地下室、主要公共部位(电梯前室、楼梯间、公共走道等)、结构转换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各种机(电)房、强(弱)电间、管道间、设备及管线等主要部位应全数检查,其它部位随机抽取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四)每个项目检查完毕,专家组依据省优工程评定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评分。现场评定、评分过程全程摄像留存。评分完成后相关资料立即封装,提交质协秘书处。

三、其他事项

(一)现场评定于申报项目公示、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协会联系人:汪杰,电话:0592-2275023。

 

附件:1.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推荐工作暂

       行办法(2025年修订)

     2.2024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申报项目信息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推荐工作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docx

附件:2.2024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申报项目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