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质安协〔2025〕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25〕18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25〕20号)要求,经我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
申报资料:
(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申报表》;
(二)各项目进行的过程检查考评结果;
(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自评表》;
(四)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文件;
(五)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材料电子版;
(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项目月自评情况汇总表》。
以上纸质版材料按(一)、(二)、(三)、(四)、(六)顺序装订成册提供一份,电子版资料按(一)--(六)顺序排列提供盖章 PDF 版和 word版,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电子版申报资料发送至892525357@qq.com,纸质版材料邮寄我协会。
二、报送时间
评价认定资料报送截至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汪杰
联系电话:0592-2275023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1A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管理办法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