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质安协〔2024〕32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充分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防范化解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第四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内设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等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