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质安协〔2021〕1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关于召开2021年福建省工程建设(第三十七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交流会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学习贯彻。我会将依据市级交流会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
附:关于召开2021年福建省工程建设(第三十七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交流会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21〕18号).pdf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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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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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1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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